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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司怀瑾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他的妻子看待。
过去的一幕幕浮在心头,沈慕宁不由得晃了晃脑袋将所有的一切都甩去,从孩子死的时候,自己和司怀瑾就再也没有半分恩情了。
现在做这一切也只是为了孤儿院,她不愿那些孩子和自己一样流浪在街头,虽然孤儿院的环境也不是很好,可是总比流浪在外的好。
所以沈慕宁才会不顾一切的同意司怀瑾的条件,现在无偿做南瑾集团的法务也是无奈之举。
而她所选修的课程也是法律,她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个系。
当初在外面读法律的时候,可真是头疼,现在除了要面对繁重的学业还要处理好宿舍人员之间的关系。
虽然他们宿舍只有三个人,可是三人的心可不是在一起的,加上有孟青歌,沈慕宁觉得头很大。
膝盖上的伤倒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孟青歌时不时的在外宣传,现在整个法律系都知道司怀瑾这号人物。
也多亏了孟青歌的宣传,无论她走到哪里?总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实在的,沈慕宁一开始也没当回事,但是随着议论的人越来越多,她终于也不能忍受了。
这天下课之后,沈慕宁去了卫生间。
刚刚洗了个手,就听见洗手间里有人在议论她。什么侧耳倾听。
“你听说了吗?法律系的那个沈慕宁,原来呀是某个大佬的小三,现在是到校到学校里来镀金的,等到之后再出去捞金可真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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