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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原本要做的事情,如今使君都做完了,不知使君招属下前来还有何事”满宠是陈默传令之后第三日回来的,郡吏屈服,卫家不能说投诚,但也算是托庇于陈默,再加上百姓归心,军权在握,大问题已经解决了,至于剩下的小问题,就算满宠不来,陈默手下的这些郡吏都做得到,他可不相信被陈默捏着把柄的这些郡吏现在还有胆量跟陈默闹。
“出任河东太守,监察吏治,各县县令,以前的事情只要不是天怒人怨,我都可既往不咎,但从此刻起,再有收受贿赂者,定要严惩。”陈默摊开一卷竹简认真道:“这是我思索的一些律法变更,伯宁于律法了熟于胸,这些条例只是稍作修改。”
“我大汉律法,其实并不差。”满宠看着陈默的这些经过更该的条例,皱眉思索道:“不过使君所改这些条例更适合郡府,若是地域再大,就不适合了,而且”
陈默抬头,看向满宠道:“但说无妨。”
“权利不好掌控,而且容易把人人才撵走。”满宠叹了口气道。
陈默更改的这些条例,主要针对的是对官吏的监督以及惩处,条例本身没问题,事实上无论当年的秦律还是后来的大汉律法,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执行的过程。
不说在政令传达过程中出现的理解偏差,单就执行人本身也会存在种种可能,人性是自私的,这一点陈默已经见识过无数次,所以在这些更改的条令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单独建立一部,由陈默直接管理,平日则由满宠负责,专门负责监察政令在传递过程中的准确性以及官员有无贪赃枉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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