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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还没有亮,江向薇跟方贵财便往城里去了。
人失踪不到48个小时,按照规定来说是不能立案的,江向薇却以为公安局看他们是乡下老百姓,故意这么说,在公安局闹事,传的沸沸扬扬。
“同志,同志,你们先不要吵,法律有明文规定,够48个小时,我们才能立案嘛。”几个警察一个头两个大,刚一上班,这个叫江向薇的村妇就冲了进来,扯着嗓子说她女儿丢了,让公安局帮忙找。
“请问你女儿什么时候走丢的,多大了。”公安耐着性子回答,做笔录。
“昨天就不见了,公安同志,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女儿啊,我就这么一个女儿。”江向薇说着嚎了起来。
“大婶,你别光哭,你什么都不说,我们没办法帮您找啊,你女儿名字,年龄,还有走丢时候穿的什么衣服?”稍微年长一些的公安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最害怕遇到这种不配合的人。
“我女儿叫方思萱,二十四岁了,昨天走的时候穿的绿色碎花棉袄,黑裤子。”江向薇忙不迭回答道。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纷纷皱起了眉。
“你女儿会不会有事出去了?”
年轻一点的小公安十分不理解,二十四岁又不是十四岁,再说现在十四岁的小姑娘也懂事了,这个大婶的反应是不是太着急了些。
“不是,公安同志,你们一定要帮我找,我女儿她什么都不懂,一个人跑出去遇到危险怎么办。”江向薇瞪了小公安一眼,这个时候了,这些人竟然还在说风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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