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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异议。”周富道。
“说吧!”
方朝阳稍感不耐烦,但也能理解,在这种场合,被告人通常都会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希望能够各种辩解,减轻所犯下的罪行。
“我点燃了被子不假,但火势不该这么凶猛,或许还有其它的火源。”周富道。
“还有吗?”
“没有。”
勘查报告又传到了辩护律师闫泽那里,他仔细看了一遍,表示无异议,案情明摆着,受害者的屋内,并没有蜡烛、打火机一类的物品,这把火就是周富点燃的。
法官们也看了证据,还给了公诉方,检察员李春雷继续举证,正是一个打火机。周富为人很吝啬,案发后,居然还在使用放火的打火机,被警方收了起来。
这份证据,周富没有异议,就是他提供的,当然,如果事情重来,他一定会选择彻底毁掉,不留任何痕迹。
李春雷又出示一些证据,足迹勘查,周富没有去东屋,还有麻将馆一些人的证人证言,周富在起火前出去了。
对于这些证据,周富没有异议,他出门的时候,许多人都看到了,这是无法狡辩的事实。而且,警方的审讯记录也在那里,他承认了猥亵、纵火杀人的罪行。
书证部分出示完毕,李春雷说道:“审判长,公诉方申请证人安先卫出庭作证。”
“允许,传证人安先卫到庭。”方朝阳道。
旁听席上,走出一位四十出头的男人,在法警的引导下,来到证人席站定,此人穿着一套黑西装,身材微胖,腰杆挺得很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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