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样子,会说汉话,性子却有些鲁莽。
也是,不鲁莽,怎会因为这么个可笑的理由,就跑进雁门城掳人,据他说,之所以知道自己会做饭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给了门口要饭的一个肉夹馍,那个要饭的正是他的手下,所以,自己就被这鲁莽的主仆俩给掳来了。
碧青心里万分庆幸,他们没发现旁边的作坊,不然,恐怕掳的就不是自己了,这时候进雁门城,肯定是打探消息去了。
自己这个毛病以后真的改,不能看见要饭的就给吃的,这次的无妄之灾,就是自己多管闲事的引来的,烂好人当不得啊。
这里大概是胡人营地,连绵的营帐同样看不到边际,但绝不会跟大齐的军营混淆,风格不同,这里有鲜明的胡人风格。
“姐姐,这个肉要怎么办?”
小燕子是那小子给自己找的帮手,都说胡人狼性,最是歹毒,可自己遇上的这个人还不错,知道自己大着肚子,还给自己找了个会说汉话的小姑娘。
小姑娘叫小燕子,刚十岁,是个胡汉混血,长得异常漂亮,昨儿刚见的时候,真把碧青狠狠惊艳了一下,才十岁的小丫头就这么漂亮,长大了还不得倾城倾国啊。
只可惜在胡地,胡汉混血只能是最低下的奴仆,不是她会说汉话,估摸还在做最苦的活儿,胡人爱吃肉,无肉不欢,也不知伺候的是谁,顿顿都是肉。
小燕子手里拿的是从一只刚宰杀羊上剔下的羊排,碧青道:“剁成指头长短的块,用开水焯了,放到大锅里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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