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年。她自己设计服装,自己做出来,然后去送展。
一次次被退回,一次次地去送。
有次她半夜迷迷瞪瞪地裁剪布料时,不留神把手指划伤了,也是图省事,这么用了创可贴不去管。
伤口没透气,最后发炎了。
他看了会儿她伤口,比刚才略带力道地,箍住了她脚踝。
抬起头,一双眼眸沉沉,“不长记性。”
“……”
她有些不服气,又想去收脚。
可这次他明显带了力道,她挣脱不得,一下也拗不过他了。
他依次用棉签给她消炎,上药。最后用白色绷带给她包扎时,淡淡地问:
“所以,你从来不去医院,是跟我装的吗?”
她一愣,咬了下牙,“你说什么?”
“你不是从来不去吗?”他抬眸看着她,眼神有些冷,“平时跟我装不敢去医院,怎么在他面前就能一起去了?嗯?”
“……沈京墨,”她简直想抬腿给他一脚,他这副故意找茬的语气她实在是太熟悉,也太让人恼火了,“你别没事找事。”
他低笑了一声,没说话了,最后给她脚踝上的绷带打了个结,然后抬起头,人也跟着站起。
双臂支在车门上方,微微躬身,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她。
阴影投下来,像是囚笼。
她注意到他右手的伤口还渗着血。
手心的一整片纱布几乎都浸红了,新流出的血浸泡过干涸了的暗红色血迹,一层又一层。
他却都置之不理。
她收回目光,抬头与他对视着,语气极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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