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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家名叫涵春堂的药店,掌柜名叫李多奇,是个微胖的中年男子,一副奸商模样。
表面上李掌柜是个和气的人,可是与他接触久了,才知道这是个内心刻薄的人,经常会以尖酸的话挖苦伙计们。
老板娘倒是个和蔼的妇人,可是她从不关心店里的生意,只是每天与笼里的鹦鹉说说话,一天倒是比与丈夫女儿说得话还多点。
小姐爱弟是个胖姑娘,足足有一百五十斤重,幸亏她长得不矮,否则简直是一座移动肉山。
不知为何看到爱弟,陆广就会想起前世的妻子蔡雪柔。
两人脾气简直是一样的火爆,或许胖子的肾上激素比别人也分泌得多的缘故,而蔡雪柔成了陆广的噩梦。
因此乍一看到爱弟,陆广有想逃的感觉,爱弟却很温柔地对他笑笑,这让他以为爱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学徒是什么杂役都要干的人,因此才叫学徒,比如倒马桶的活也全由他承包了。
虽然小时候陆广也是穷山村出来的孩子,可是毕竟没有倒过马桶。
所以他整整恶心了一上午,连中饭都没吃。
这让李掌柜非常开心,把他那份拿走,给他当晚餐了。
尽管中饭与晚餐都是稀饭,但毕竟是白米饭,比他原先吃的大杂烩好多了。
而配菜也只有青菜萝卜等,但终究是管饱,因为饭钱是要从薪金里扣的。
据说每月例银是二两银子,但扣除一两饭钱,还有五百文日常开销,到手也仅有五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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