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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力气确实很大,但不至于反人类。
十几层胶带缠在手腕上,我是不可能挣断的。
而且,我们身上的金属物品也从一开始就被胖子都给没收了。
那我又是怎么挣脱的?
因为胖子千算万算,他忘记了苏晗语的金属发卡。
所以我刚才才会冒险一搏,在看见前方路段有车开来的时候,用力的一脚踢向主驾驶。
在发生了车祸之后,我顺理成章的压在了苏晗语的身上,然后趁机将她的发卡攥到了手里。
我当时之所以压在她的身上不肯起来,其实不是为了占她便宜。
我是为了用她的身体给我打掩护,在两个绑匪看不见的情况下,用金属发卡不断破坏绑在我俩手上的胶带。
其实在车上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胶带给切开了。
但是我不敢马上反抗,因为他们两个人手里有刀。
而且像他们这种亡命之徒,肯定是敢杀人的。
所以我没有把胜负赌在那狭小的空间里,我自己烂命一条无所谓,人家苏晗语的命可值五个亿呢。
她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我赔的起吗我?
一直到刚才胖子把刀放在了地上,拖了自己的裤子,我就知道机会来了。
而且,机会很大!因为他那东西完全暴露在我眼前,这特么不是活靶子吗?
我在学校的时候可是篮球高手,对任何球都有特殊的好感。
我瞄准他的球,暴起一脚。
跟以前不一样,以前用撩阴脚的时候,我都是脚下留情,我怕把别人踢的断子绝孙,到时候还不得赔的我倾家荡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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