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准备去看看什么况,门刚打开,她就和满脸血洛桑姜有鱼目相对。
“们···”
看着两人脸上血,在瞅瞅她们手里拎着兔子,无论怎么看都是只兔子让简言诧异瞪了眼,“怎么只有只?还有只呢?”
“唔···”
两人目光飘了,面也有些犹豫。
半晌后,洛桑有气无力,“给石头只兔子,在想要杀时候给来了个反杀,成功逃脱后征服了家毛团子们心。
现在是家毛团子们物。”
“团子们看上只兔子了?”简言立刻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还是惊讶,小毛团子养毛团子,画风怎么看怎么对呀。
最关键是,她爹们居然答应让团子们养。
“是!”
洛桑微微笑,笑容怎么看怎么苦涩,“们保了只兔子,还成功取得了爹们同意只兔子成为们物。
所以,兔子少了只。”
说着,她将剥皮兔子递给她,“意思,请容许和鱼先告退洗个澡换身衣服。”
从来没有么狼狈过。
活了三十年,打死她也想到她有天会被只兔子搞得么狼狈。
次谁要再跟她耳红毛兔傻,她绝对水呸在人脸上。
傻,傻个屁。
作为没开智以食存在低端兽,只红毛兔智商简直超越了她想法。
“,们赶紧去洗澡换衣服吧!”简言赶紧接过兔子,笑着目送两人离开,太狼狈了,真是太狼狈了。
脸上头发丝上沾染血就说了,腰腹、上乃至胸部位衣服,居然还有兔爪印。
购买耳红毛兔时候,商家也没说兔子弹力惊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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