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这个看似浅显却大有深意的道理。
她有时走在新校园里、走在城市的某条街道、走在某个深秋时,还是会莫名想起齐烈。
在记忆长河的冲刷中、在时间长流的美化下,齐烈变得神圣而遥不可及。
潜移默化地,他成为所有告白者的参照,林曼一度接受不了其他的男生。
于是她再次回到了齐烈的城市。
齐烈一家搬离了机关大院,动向是机密。
林曼后来偶然想起,当初在与齐烈相处之间那种近乎仰慕的依赖之情,到底有没有几分爱情的意味。
也许并没有。
与齐烈这段交往,与其称其为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倒不如说是一场无望爱情之下的短暂友谊。
林曼想通了,她能做的事情只有更好的生活,齐烈那样温柔的人也一定在世上的某一个地方幸福地生活着。
于是她在大学时谈了第一场恋爱,那个男生追了她很久,为人温柔体贴,一起上课自习、一起外出游玩、一起度过每一个值得或不值得庆祝的节日,日子每一天都很充实、幸福。
直到他出轨,林曼才听说,恋爱对象原来居然是件有期限的物品。
爱情是永恒的,而爱情的个体,腻了,就可以换掉。
林曼下一个男友,很可靠,比她大两届的学长,林曼毕业后加入了他的创业团队,留在A市,两人一起创业,在一起后,对两人的未来也有所规划。
在一起了六年,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效益也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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