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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新生报道仍在继续,学校里的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
郝云站在操场边上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很快眼睛一亮,朝着篮球场的方向走去。
只见操场最末尾的篮球场,一位1米8的男生穿着蓝色的球衣,额头上绑着白色的发带,一个潇洒的三步上篮,引得球场边上围观的几个老学姐发出兴奋的喝彩。
不用问那人是谁。
除了子渊兄之外,还能有谁拥有这般人气?
听说这家伙以前在高中的时候就是篮球队队长,打球不是一般的厉害。只是不知道为啥,这家伙的天赋却不是篮球,而是在那五音不全的嗓子上。
一大清早起来,见子渊兄不在寝室,郝云看了眼群才知道,这家伙约了班里几个男生出去打球了,于是很快洗漱完跟了上来。
他当然不是来打球的。
毕竟以他那三脚猫的篮球技术,能把球扔进篮筐里,那一定是篮筐的问题。
看着在球场上驰骋的子渊兄,郝云想了一会,从本就紧张的生活费中挤出来5块钱,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两瓶可乐,回到篮球场边上。
他觉得自己此时此刻干的事儿,像极了《纸牌屋第一季》的弗兰西斯,一样是把草包送到总统/班长的宝座上。
只不过加勒特·沃克的草包或许是掺假的,而朱克宁的草包却是如假包换的。
等等……
纸牌屋是什么?
郝云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也没想起来剧情上的细节。关于前世的记忆,大多都像这样,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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