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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超喜欢上了摩托。
男人喜欢上某一种东西往往不会用上太多时间,他们注重的是一种感觉。比如,某个男生喜欢上篮球,可能就是小时候看了卡特的扣篮或者艾弗森的变向。
而江超喜欢上摩托,就是坐上去听到发动机轰鸣的那一瞬间。
“感觉很棒吧?我小时候看电影《终结者》,就想着哪一天能像施瓦辛格一样穿着皮夹克开哈雷,那多酷啊。”丁轩的摩托在江超的前面,他一面戴上头盔一面说。
江超点点头。摩托这玩意儿学起来没那么难,但首先要克服心理上的障碍,第一次骑这玩意儿,会让人产生一种驯服一匹烈马的快感,自豪油然而生。
江超骑的是丁轩爸爸的哈雷,哈雷代表的是一种情怀,而情怀约等于性价比不高。不过看得出来,老子喜欢的东西,儿子大概率也会喜欢,这也有遗传。
丁轩教会江超操纵摩托车后,笑了起来:“爽吗?”
江超点点头:“嗯。”
此时江超微微闭上眼睛,又拧了拧油门,听着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心脏剧烈跳动起来,这是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江超甚至觉得自己能感受到多巴胺在分泌。
忽然,江超睁开了眼睛,表情愕然。
因为丁轩已经拔掉了钥匙,摩托车的轰鸣声戛然而止。这种感觉,用郭德成的话来说就像小姐姐已经羞答答地宽衣解带,但最后一秒忽然停下,让人十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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