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练字,但她的字写得比平时差上不少,分明很在意。
几分钟后,衡玉把报纸合上,季曼玉立刻将钢笔往桌子上搁,“终于看完了,让我也看看报纸。”
衡玉了两声,没再逗她,把报纸递给季曼玉就起身回了房间。
***
果然,在连载第期时,这篇没引起什么很大的水。但到了第二期,的容却引来不少人的强烈愤慨。
们原以为曼如定婚约,作者会写她拥有段幸福美满的婚姻。毕竟从第期报纸追过来的,都知她已经个蕙质兰心又致漂亮的年轻姑娘。
结果倒好,读者很喜的女主人公却被她这个未婚夫嫌弃!还敢用看旧东西样的眼神看曼如!
第二期的连载截止到曼如母亲说句“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读者再往翻,该死,居然就没有了!
看视角的不同,会让读者产不同的偏向。季曼玉在最开始了大量篇幅去塑造曼如的形象,就为了让人同她、欣赏她——就算她不通文墨,就算她个小脚女人,也不能因此而忽略她身上的闪光。
这也季曼玉想要表达的观。
所以大多数读者都站在曼如这边的,看到常梦这态度,自然被气了个半死。
衡玉看完第二期,就以很肯定的吻询问季曼玉,“大姐,准备好接受赞誉了吗?”
季曼玉微愣,随后肯定头,“这篇我写给自己,还有无数和我有过样遭遇的女子的。既然我写来的,无论会迎来赞誉还批评,都我该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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