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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越前,一定是一个天才。
就他这样的智力,肯定还是个一点都不比程安修差的学霸。
当然,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现在……他要学着写程安修的字!
言景则仔细地看程安修写的每一个字,将之印刻在自己的脑海里……
临摹了几遍,又写了几遍之后,他竟然就能写出和程安修的字差不多的字来了!
然后再临摹,再练……终于,他能写出和程安修一般无二的字了。
再加上当初原主让程安修写情诗,就是从自己的本子上扯下纸张来写的……
言景则拿出那个本子,用程安修的笔迹,把程安修写的那几首情诗,各写了十来遍。
写到后来,除了专业人士,肯定没人分得出他写的情诗跟程安修写的情诗的区别了。
就连程安修自己,应该都分不出来。
而这个时候,言景则已经不停地练了十个小时的字了,都凌晨三四点了。
言景则放松了一下身体,又开始用程安修的笔迹在纸上写别的。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帅的人!比我程安修帅一万倍!”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比我程安修聪明一万倍!”
“言景则,你是雪山上最冰清玉洁的雪莲,是花园里最美丽娇艳的玫瑰……”
……
总之要多肉麻有多肉麻,他用程安修的笔迹写字,把自己从头到脚夸了一遍。
言景则写到自己都编不出来了,想了想又写:“我爱做题,做题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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