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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小秋,你们家还有宝宝丁或者皮皮的蛋出售吗?我可想养一只了!”
朵蒙丝把小粒放在篮子里逗弄着,一颗三十四岁的心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洋溢着粉色少女心情的时代。
“当然有!”
“是吗,那我等下一定要买一颗,小秋你到时候可得告诉我一些要注意的事情啊,我还没有养过胖丁、皮皮呢。”
朵蒙丝和秋元聊了一会儿,随后她便跟秋元告辞一声,准备先去名水镇把花糕送了再回来。
从朝香镇走到名水镇虽然不远,但好歹也要个半个多小时,秋元便把坐骑山羊叫了出来,驮着朵蒙丝去名水镇。
朝香镇的人基本上都会骑乘坐骑山羊和独角犀牛的技巧,但是很显然,朵蒙丝就是基本之外,不会骑的那一位。
在秋元好一番保证她不会从坐骑山羊背上掉下来后,她才犹犹豫豫地爬到了坐骑山羊背上。
“坐骑山羊,跑得稳一些哦!”
“咩~!”
秋元的坐骑山羊和其它坐骑山羊不同,它特别聪明。
通常都是骑手通过骑术技巧来控制人与坐骑的协调,减少颠簸,但是秋元的坐骑山羊却可以自己调整,让骑在它背上的人基本感觉不到颠簸,就仿佛骑着一辆软胎车一样,非常舒适。
只有当坐骑山羊需要全速奔跑时,才会有颠簸感。
朵蒙丝是典型的心灵手巧运动不了,之前也被带着骑过相对更加容易骑的坐骑小羊,结果还没坚持多久就从坐骑小羊的背上摔了下来,弄得一头发都是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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