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头领,管束混迹其中的扒手乞丐,脚夫小贩,赌坊妓馆,消息最是灵通。这头领大家都唤作团头。
沈千钧正是本城团头,他笑道:“我已经听说小兄弟功夫了得,一眨眼就放倒好几个,我佩服得紧,早有结交之心,不想你自己就来了,真是再好也没有了。来来来,咱俩先好好喝一回。”
“甚好甚好,我这里酒虫正闹哩!”
这个地方小归小,但往来看众多,且多半是些赌徒抓手,也有不少游手好闲的人,边喝着三个铜钱一壶的劣质酒,边和来往的人打趣说笑。
沈千钧似是有事,喝了一会儿突然告退,只留下一唤作周莫的人照顾她。两人聊了几句,这周莫却是个掮客,专门给人介绍种种营生,从中收取佣金,平素也没什么事,常常在此处喝酒聊天,拓展巿场,生意倒是越发地好了。此时他给上官指这个指那个,一方面不至冷场,另一方面倒似有意炫耀自己的人脉一般。
“……左首那个穿蓝衫的瘦子,叫乔司马,原是个老千。有一天出千被人抓住剁了左手无名指,可是后来他活得比以前还滋润,你猜是怎么一回事?”
“那是为何?”
“只因这人早年混迹赌坊认得好些亡命之徒,他们要是缺人做那些无本万利的买卖,就由乔司马介绍,再抽一成佣金。你想啊,世上亡命之徒有几何?那些赌钱赌到眼红的赌徒又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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