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而是他。把本从间打开,手指扇过页又页,翻到有他字迹第页,她这才发觉他笔迹几乎占去半本日记位置。她怎能在这本上写了么多天东西,却没发现本另端字迹呢?
她到恶心。她永没法向华解释清楚,他再也会相信她了。他害怕事情是真──她拿走了他日记。他会相信她没看过。低头看向他用黑墨水写狂乱笔迹。
也许她该读。
是恶心侵犯。么他对她指控与憎恨就全是正确。她很清楚隐私被侵犯觉,这也是她憎厌康奈德原因。
华日记会告诉她──她希望──他是因了明星,压力失衡而致暴戾异常,还是因为某可怕经历让他次次以为她是为伤害他而来。回想起他刚才对她所切──就在这张床上,余悸犹在。记忆把犹疑扫走,她想知答案。
翻开日记背面第页,她读了起来。
第章 华日记之第次.11月14日。
发了件怪异、变态事。我想,现在我,也成了个怪异、变态人。我也知,知自己会在这里写什么。
只知他妈要把写来。
想起福克纳作品里句:
“在你记起以前,回忆早已存在。”
这很贴切,怎么个贴切法我也说清。
艾迪走了,我得告诉她,或许她会回来──如果她知真相。如果我可以对所发切理个头绪来──,是发了什么,发了什么我很清楚。我要理清……是怎样变回自己──回太太人,回死党好友,继续乐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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