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犯罪现场。
“你当时在她的头上打了几下?”
负责审讯的警官问道。
“不记得了……”
赖文华摇了摇头,脸颊神经质地抽搐着,呐呐地说道:“可能……六七下吧……后来她就完全不会动了,我才回过神来,觉得害怕……然后就跑了……”
“嗤!”
有人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
事实上,在警方听赖文华描述自己回自己家拿了保险套,再偷了厨房门上挂着的洗碗手套,才回转到犯罪现场进行暴力侵犯的时候,就已经排除掉了“冲动犯罪”这个选项了。
无论嫌疑人——不,现在已经可以称为“杀人犯”了,无论他再如何狡辩自己只是一时冲动,还在交代案情时给自己加了一箩筐的心理活动,在一个人能够想到要在实施犯罪前掩饰痕迹时,就足以证明他当时脑子很是清醒,所做的一切都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更别提赖文华最后还为了不让受害人指认自己,选择了杀人灭口,硬是用一个黄铜摆件,将一个年仅二十二岁的年轻女孩儿活活打死了。
古丽雯的案件审到这里,真凶已经很明白了。
但是,这一桩入室抢劫杀人案,却还远远没到能够结案的程度。
即使侵犯和杀害古丽雯的是住在2808室的邻居赖文华,但先前闯入2806室的陌生男人X,却不能就这样简单放过。
更何况X本人也充满了疑点,从他的真实身份,到作案动机,乃至于最后又是被和人敲头后丢入海中,导致他死在了开发区的海滨桥墩下,这一切的一切,也必须继续追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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