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之八十五以上都是贵族,极少收平民学生,其中多一半的平民都来自于神学院——教廷自掏腰包。
所以恩特斯的学生宿舍也非常的贵族化,据对称不上寒酸。
但是,也绝对比不上公爵府的,罗森刚来的时候也适应了好一阵子,独门独院的欧式建筑,花园里种满了白色的玫瑰花,连窗户上装饰着细致的花纹,环境非常不错,但是这里要住六个人。
罗森带着冯默去见校长,回来的时候房间都已经被老管家收拾好了,衣服装进了衣柜,冯默喜欢看的书放到了衣架上。
“一楼是客厅和餐厅,二楼是活动室休息厅,三楼以上是起居室,一共六个人,正好两个人一个楼层……我记得你喜欢住在高的地方,正好和大哥一起住五楼,大哥的房间就在隔壁,有事你可以找我……我带了一个侍女一个管家过来,你是把他们当你的人使唤,厨师也是从家里带过来的,你喜欢什么口味,吩咐他们一声就行……”
罗森站在屋子中央给冯默讲解情况,冯默踩在红色的地毯上,突然道:“兰德住哪里?”
罗森自然知道冯默和兰德一向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就像是兰杰也是他的左右手一样,他飞快的回答:“他住在四楼,如果你不习惯,那让他搬过来?”
实际上冯默没来之前,兰杰是和他一起住的,冯默一来,兰杰自然要退一步把隔壁空出来,好让他们兄弟相亲相爱——来恩斯特之前,他们的父亲已经好好交代过他了——老实说比起冯默他更乐意和兰杰‘比邻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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