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自己身边,用体温偎着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看他们沉沉睡去。
酣畅淋漓的一醉,格里佛足足睡了十个小时才醒了过来,狼吞虎咽吃了周惟储备的两大盒罐头、十几个面包、七八袋饼干,表示自己二十多天终于吃了一顿饱饭。
周惟有点宿醉,没什么胃口,只喝了一大壶牛奶,道:“你就回来住吧,我一会去多弄两条毯子来。”
“再说吧。”格里佛找了条发带,将略长的卷发在脑后扎住,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了不少,也许是颜值比较高的原因,夹杂的灰发并没有影响他的帅气,反而有种颓废的美感,怪时尚的。
“我想去火山顶上看看。”格里佛对珀西说,“你说的理论我仔细想了想,是有道理的,你现在还没恢复,我先去山顶看看,回来和你商量具体计划。”
“你能行吗?身体可以吗?”珀西有些担心,“烧伤最难恢复,你别逞强。”
“右翼的翎毛已经在生长了,鳞片够呛,我看没有十几年别想长出新的来。”格里佛脱下t恤给他看自己的右臂,“这里最严重,变形细胞损坏了,皮肤变不过来。不过日常生活不影响,我只是去山上看看,不进去火山口就没事。”
周惟看着他健壮的右臂,倒吸一口冷气——原本白皙紧绷的皮肤全部不见了,整条胳膊都遍布着坑坑洼洼的淡红色斑纹,像是鱼类鳞片脱落的样子,靠近肩膀的地方有大约手掌大一片地方,覆盖着斑驳的银白色鳞片,每一个都有指甲盖大小。大约就是他说的,变形细胞损坏,变不过来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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