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整个肚子就仿佛被无数刀剑划开一样,内脏全都不见了,骨骸撒了一地,一个大活人最后只收殓了三个超市大塑料袋那么多的骨骸。
金石在穿越密林的时候也遇到了这种捕食型猛禽,不过他比那个蛇头要专业,他保住了自己的脖子,并且开枪射杀了那只巨大的怪鸟。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他背部横贯脊椎的可怕创口和他当时唯一可以防身的枪。
后来他晃荡到中南亚一带,迫于生计接了几个小活儿,但是他当时重伤不愈,不敢去医院治,也没有称手的武器,结果那几年过得很糟糕。那个年代周边国家政治关系很是和谐,金石这种犯下重案的跨国杀手日子是很难过的,何况他就有本事能经常把自己搞到穷困潦倒的境地。如果不是后来被董莎招揽去了楚家,可能他早就金盆洗手去金三角种植罂粟去了。
当时董莎在缅甸边境线上的茂林中找到他,优雅而不乏血腥气味的女子,踩着高跟鞋踏进破败的草棚,首先递给他的就是这把枪。
M16A4式小口径狙击步枪,在当时几乎就是黄金都买不到的宝贝,当之无愧的枪中之王。
金石就看了一眼,拿起来瞄准,射击,子弹擦着董莎的耳边飞过,刹那间草棚外树枝上的鸟就爆成了一团血雾。
他问董莎:“你要我干什么?”
“不干什么,”董莎说,化妆精致的睫毛眉眼都不眨一下,“我们大公子很喜欢你,送你这把枪,但是他希望你什么都不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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