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黍稻之不足。”
村民纷纷点头,一位老者代村人回道:“大人待我们之心,我们都明明白白。休说边境之地,即便中原迁徙之时,也无人无城肯收留我们。不以兵丁驱赶都是好的。葛大人心善,我们才得以活命。若有不知足之人,不必葛大人理会,村里自会将此类人以村规处置。”
闻言,我安心了些。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这批流民处境可怜我插手帮助了许多。初期也许还有人记得我的好,时间久了,就有可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稍有不如意,便会怨怪到我头上。
回城的路上,阿福骑着马走在我身边。他的骑术学的相当快,骑马的速度也隐隐有超过我的趋势。走了一路原本沉默着的阿福突然开口道:“谁敢辜负你的好意,我必不会让他好过。”
我有些好奇问到:“你打算如何处置?”
他望着远处的眼睛回转。直视着我说道:“要么孤身继续流浪,要么被我宰了。他们可以任选一个。”
我笑着摇了摇头,武力确实好用,但不是每一件事都能如此解决。
一切上了正轨之后,我便又重新做回了我的大夫,一边为患者看诊施针,一边时不时去城郊看看。每次去都有新变化,土墙的房屋群落渐渐成型,有些人家还捉来锦鸡,剪掉长羽,养在竹舍里下蛋,能多一份进项,原本没一件好衣裳,穿好几层破布的老汉也舍得花钱买一身旧衣来穿。耕牛多了几头,田里一片绿油油,甚是喜人。
功德金光越来越多,体内的金莲已盛开、凋谢,得了几颗莲子和一段莲藕。莹润如白玉,泛着淡淡的金光,我仍不知这白玉莲子和莲藕的用处,但是也并不着急,甚至功德金光都不像之前那样看重和渴求。
在这边境之城,看着流民又重新扎根在这片土地上,一点点建起新的家园,我的内心有些说不清的东西破土而生。我特别沉迷于这样美好的状态,即便要为了流民的生存参与我并不那么喜欢的宴饮,用功德金光治病偿还出钱出粮的大人、商贾的人情…这一切,在麦、稻、黍、豆等成熟的那一刻,变得值得了起来。
尽管南方的夏季炎热非常,众人也只是用碎布和绳子将头发包起来,拿起镰刀,加入了抢收粮食的大军。据有经验的农人说,这几日会降暴雨,不在暴雨之前将所有的谷粮都收上来,几个月的辛苦就会打水漂!
这一次收获,关系着流民是否真的能长久在此安居,关系着接下来的口粮,和下一季的种子。没有人会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轻忽,村落里所有人都被动员了起来,连刚会走路的孩子,也跟在兄姊后面,拿着小篮子,捡拾地上的谷粒,捡了一小篓,背回家去,母亲会拿出一部分用碾子去了稻壳,碾成米粉,捏成一个个圆球,再用擀面杖擀成小圆饼,上了蒸屉蒸熟,就成了甜甜的米糕。这是只有收获和过年的时候才有的吃食。
望北村里霍凌接了老里正的活儿,成了新的里正。他身材高大,性格沉稳,又不乏聪明机警,还识字,众人也都很服他。抢收了自家粮食后,也不歇着,立即带着村人帮鳏寡孤独收粮,终于在第四日大雨来临之前彻底将谷粮都收进了仓。
雨滴如豆粒般大,哗啦啦落在瓦上、树上、田埂上、土地上…小村庄立马变得十分寂静,连游荡的野狗都找了树林避雨。
我看着外面的雨幕,抱着一大碗冒着热气儿的热茶,因大雨阻碍,我与阿福被困在了村里,好在出门前并未将话说死,只说要在望北村里查看收成,绿竹她们想必不会冒雨找我。
我和阿福进了霍凌的家,霍凌和他娘子都是能干的人。虽然都是土房,但他家的房子就是比别家修的更大更宽敞,且地基用碎石垫高,外面的大雨无法流进屋里,一共三间土房,中间是堂屋,左侧是主人家的寝房,右侧暂时充作杂物间,倒是有一张新床,那是霍凌为以后儿子长大了准备的。现在他儿子,也就是我见过的那个缩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小家伙,也只不过是刚蹒跚学步的小儿罢了。
阿福也端着一碗热茶,村人家里一般没有茶盅,只有粗陶碗,渴了就从缸里舀一碗水来喝,只有待客时才会点上灶,烧了开水,拿来泡茶。
阿福单手拿着那粗陶碗,让我有种怪异之感,仿佛他不该拿着这等粗物,而该手握一盏琉璃盅,里面是仙泉水泡出来的云雾金茗,我抚了抚额,甩掉了这种怪异的联想。霍凌的妻王氏刚好端了最后一盘菜出来,说道:“葛大人,福小哥,郎君,吃饭了。”
依次落座,木桌上有一碗炒鸡蛋、一碗鲜鱼炖豆腐、一碗烧杂菇,两碗稻饭,两碗黍饭,我知这是村里的待客之道,也不多拒绝,捻起筷子,夹了一些鸡蛋、鱼肚、豆腐等放在小碟上,递给了王氏,说道:“这些给孩子吃。”
王氏有些惶恐,说道:“如何使得,客人该先吃,这不合适…”
“我二人与你们夫妻甚为熟悉,谈不上客人,孩子还小,一路走过来饥寒不定,身子骨可能就会比别的孩子弱些,再不吃的好点,如何补的回来?”
听我提起孩子吃过的苦头,王氏不再拒绝,收了菜,又招呼我等吃饭。
一顿还算宾主尽欢。
吃过饭后,我与霍凌又聊了聊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