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立正,一边手忙脚乱系带一边严肃:“在!在!在!组织有什么吩咐?”
所有人同时松了气。
步重华是个可怕完美主义者。
不论是彻夜埋伏行动,千里奔袭抓人,还是连续七十二个小时不眠不休审问攻坚,他头发永远都一丝不苟,衬衣挺括整齐,皮鞋铮亮崭新,脑清醒度和肌肉体能状态永远保持在最巅峰,随便什么时候拉去都能立刻为津海市公安局拍一段广告宣传片,直接上央电视台播放那。
他之所以能样跟严苛到变态自要求是分不开。比方说他刚空降到刑侦支队当一把手那段时间,某次亲自带人去外侦办一起紧急重案,来回连续奔波三天夜,所有人都只能在一路飞飙警车上番小憩,回到南城分局后十几个累成狗小伙子在办公室里横七竖八躺了满尸。直到午家纷纷饿醒时候,才发现步支队竟然完全没睡——他冲完澡、刮了胡子、写完案报告、整理好卷宗、甚至还上跑步机健身了俩小时,现在已经带着案材料门上检察院去了。
从那件事后家就对位新一把手肃然起敬,因为觉得他本不是人。
“没什么,”步重华把副支队上打量一圈,淡淡:“准备跟上看守所提三二九劫案主犯嫌疑人。”
廖刚立马夹着菊应了,把偷溜去买早饭心思扔到了九霄云外。
“还有。”突然步重华又回过头。
廖刚:“?”
“你子拉链没拉。”
廖刚老脸一红,蹭一扯拉链,差点夹到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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